襄阳一中开展教育领域防治腐败示范点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襄阳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惩防领办发〔2013〕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我校防治腐败工作,探索途径,积累经验,用一至两年时间初步建立我校防治腐败长效机制,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襄办发〔2013〕23号)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我校开展教育领域防治腐败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规范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研究制定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各类助学金发放办法;建立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向主管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推进阳光招生,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以及处室、年级、班级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教辅材料、乱代办各种服务、公款私存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下旬)。我校作为全市90个示范点之一,根据市惩防办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制定《襄阳一中开展教育领域防治腐败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二)重点推进阶段(9月—11月)。在市惩防办和市教育局的督办指导下,完成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有:
排查岗位风险。1.查找个人岗位风险。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采取自我查找、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之间互相找的方式,查找出各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2.查找各处室岗位风险。根据部门设置,职责和职能安排等情况,着重针对“权、钱、人、物和执法执纪”等几方面的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分别查找出各处室值得注意的岗位风险,细化分析岗位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3.查找学校岗位风险。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到实处。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三项岗位风险以制度约束为重点,排查后统一填写《襄阳一中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整理、汇总、建档。
完善监控制度。1.建立个人自控制度。由个人认真对照上级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本人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统一填写《个人岗位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存入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时,切实将廉政践诺情况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将每个党员干部的践诺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将领导干部廉政践诺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2.建立组织防范制度。针对查找出的岗位风险,以制度约束、权力制衡、阳光操作为切入点,抓住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制定预防和控制各类岗位风险具体措施,制定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的工作程序及流程图,形成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收到实效。3.建立制度约束机制。紧扣腐败易发多发的部门、部位和环节,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落实新制定的《襄阳一中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1.落实廉政防控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可操作的考核细则,把对每个党员干部在“防治腐败试点工作”中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并同干部的使用、评优晋级结合起来。2.加强廉政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有效发挥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对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及教辅材料采购、津补贴发放、公务招待、教育收费及资金使用、职称评定、评先表模、阳光招生分班、学籍异动、高考报名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3.加大处置力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演化为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年级、处室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月底,学校工作专班对各处室、年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找问题,整改不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12月市惩防办检查组对我校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学校成立防治腐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后兵任组长,副书记、副校长李大强任副组长,纪委、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工会和三个年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纪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做好任务分解,形成工作合力。在开展教育领域防治腐败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主动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防治腐败工作。要加强群众监督,建立投诉激励和保护举报人制度,拓宽群众参与防治腐败渠道。
(三)严格督查考评,促进任务落实。各处室、年级要切实加强对教育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将教育领域防治腐败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绩效考核。要健全完善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