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中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情况报告

襄阳一中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情况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部际办印发《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13]17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大强为组长,纪委、教务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小组,紧紧围绕开学检查和行评工作,在学校内部扎实开展了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和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效报告如下:

一、关于 “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编制的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招生计划1000人,指令计划录取791人其中包括指标到校推荐录取565人、指令录取176人、飞翔计划50人;择校生录取159人,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没有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二、关于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校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征订。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纠风办、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精神,制定了《襄阳一中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监督工作专班,规范教辅材料评议及推荐办法,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样书)中,选择符合我校学生实际的教辅材料,必修科目不得突破一教一辅,选修科目和非高考科目不订教辅,需要教辅的备课组要填写《教辅材料申购单》,备课组每位教师签字,年级主任、教务主任、分管校长分别审批,最后报校长签字确认。没有校长签字确认的其它订购书目,学校都不予承认和结帐。学校也不允许其它渠道的资料进入学生课堂,一经发现,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严格实行了“一科一辅”的规定。

三、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我校没有收取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费,没有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医保工作,对学生交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学校严格执行代收费规定予以代收,并及时上交到市社会医保局。同时,由学校出资每年为全体在校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有效保障了学生权益,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在学生饮食工作方面,学校成立由校方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经营方代表组成的伙食委员会,负责监控饭菜的质量和价格,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学生对饭菜质量和价格的反响,基本实现了保本经营;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求食堂为学生提供既不影响学习,又能力所能及的勤工俭学岗位,由食堂免费为他们提供早中晚餐。对在食堂就餐的学生严格执行自愿非盈利原则,秉承社会效益第一、学生健康至上的宗旨,让学生吃饱、吃好,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满意。

四、关于收费公示情况

学校成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公开收费许可证文件及批号,通报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教学楼醒目位置公示收费许可证文件。

我校历来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的当前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的规范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制度,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收费管理制度。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完善收费工作流程图,实行“挂牌、亮证”收费制度,开学收费时均将物价部门核发的教育收费许可证和一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二是建立了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和信访举报平台,对群众举报和信访反映的我校教育收费问题及时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分数不低于当年教育局划定的资格线,并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我校从未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四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我校目前有一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学生自愿交纳购卡)和五项代收费(课本及教辅材料费、高考报名及体检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均在管理规定范围以内,并得到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批准。

襄阳市第一中学

0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