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襄教文[2014]68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4年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一名扬言报复社会的社会人员,持刀和疑似爆炸物,闯入该市浩口镇第三小学一班级,劫持了1名教师和约50名学生充当人质。在谈判无效且嫌疑人情绪失控的情况下,警方果断开枪,成功击毙犯罪嫌疑人,安全解救人质。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吸取此次事件和麻城“5·20”暴力伤害学生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充分认识目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校园管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要认清国内反恐形势和面向校园实施暴力行为的严峻性,始终在思想上把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意识,绷紧弦,抓预防,早发现。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暑假前继续保持应急工作状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坚决落实好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为正确应对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赢得宝贵的时间。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一要坚决落实学校“三防”建设标准,按要求配齐配足保安力量和安保器材,完善校园监控视频系统和报警系统。二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决落实校园24小时封闭式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学校师生员工以外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落实登记、验证、许可制度。三要加强校园巡逻,落实专人全天候观看校园监控视频,及时发现潜入校园的可疑人员。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老师夜间值班陪护、夜间巡逻等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四要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员工“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课间教职工分责任区巡视校园和学生活动状态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综治等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吸取麻城市“5·20”和潜江市“6·10”事件的教训,认真履职,落实对重点危险人群的监控和学校周边及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要求,特别强调要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织密筑牢校园安全保护网,开展联防联控,努力杜绝类似伤害师生的事件发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