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初审完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3]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4]4号)文件精神,襄阳市作为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试点市。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高中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通过注册:

1、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证书

2、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在合格以上

4、近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工作未满5年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交年度考核证明全部在合格以上

5、近五年内学时汇总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

6、不得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我校是全市第一批注册的中小学校,我校教师注册工作由教科室具体操办,在学校领导关心下,经有关科室全力协助和全体老师的密切配合,从5月初开始,老师本人网上填报提交申请,办公室出示老师的师德证明和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审验提交老师网报申请,教科室收集有关材料装档、审校申请表格、统计花名册、汇总近五年培训学时、公示注册信息名册一周并复核修正,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于5月21---23上报市教育局初审完毕。共236人附合教师注册要求,暂时通过初审。

这次注册只对在岗在编教师注册,其他教师暂不注册。

 

 

 

 

襄阳市一中教科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