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学校发展环境,为我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学校发展
1、要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先导,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氛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襄纪发〔2009〕11号)及市教工委印发的《市直教育系统2010年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襄教发文〔2010〕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学校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全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勤廉先进典型评选和宣传活动,通过岗位廉政教育和争创“廉政示范岗”活动以及正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教育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节假期间廉洁自律教育;四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知识测试、对照检查、规范行为、监督检查等活动。
2、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治理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继续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好“师德教育活动月”工作,广泛开展“三项具体活动”,即广泛开展集中民智、问计于民活动,提质提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排查、创优争先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正学风、树新风。
3、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深入推进干部廉洁自律。一是修订完善《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权威性;二是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具体明确,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追究严肃有力,把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相挂钩,加大奖惩力度;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严肃查处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严禁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是完善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完善因公出国(境)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4、以加强监督检查作保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确保学校每项资金应收尽收,严格按规定使用;三是认真贯彻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加强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教辅资料征订、招生考试与录取、学校收费、评优评先、师德师风等群众关切度较高的敏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五是抓好对学生资助金、爱心捐款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5、继续加强教育收费问题管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加强调研检查,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抓好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工作。
6、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年”各项活动,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国家课程计划、学生课业负担、招生与考试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与落实,定期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测与通报,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驾护航。
7、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拓宽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办好襄樊一中网站,进一步提升其互动性、即时性、快捷性、有效性、权威性,使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积极开辟“校长信箱”,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汇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
8、不断深化党务、政务、校务、事务公开工作,继续打造“阳光教育”。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有效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力实施招生录取和学校收费“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国家收费政策、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三公开”。
9、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原则,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强化普通高考、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监督,积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加大对录取关键环节的监管,着力实现考生“零违纪”和考务“零差错”的工作目标。
10、建立行风、校风评议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开展互评、他评工作,积极探索评处室、评学校、评教师活动,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着力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
11、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舆情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信访办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和工作纪律,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执纪到位。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12、认真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13、切实抓好学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建设,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部门、敏感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实现途径及有效方法,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14、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15、深化源头治腐领域,抓好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学校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深化干部人事监察机制,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三谈两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民主集中、民主生活、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责任报告等制度;三是开展“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收受红包礼金)的专项整治。
16、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高中招生计划和收费和管理等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
17、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市直教育系统影响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教育发展环境问责办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18、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
19、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使用力度。采取参观、举办培训班的方式,积极培养提高学校纪检监察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重用提拔,努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