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襄樊一中爱心互助社(简称爱心社)是襄樊一中广大青年学生自愿组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众性团体,是襄樊一中团委为积极响应团中央“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希望工程、“全国青少年爱心储蓄”活动而建立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以“心中有他人,真情暖人心”为宗旨,本着“无私、无偿、奉献”的精神,立足本校、面向全体学生,广泛持久地开展“日省一分钱,帮人解困难”的爱心活动,在全校形成互帮互助,扶贫济困,关心他人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社员 第三条:凡承认本社章程的襄樊一中在籍学生并自愿参加本社活动的均可为本社社员。 第四条:社员的权利 1、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倡仪。 2、个人出现特殊困难时有向本社申请帮助的权利。 3、社员有退社的自由,对不履行社员义务,不参加爱心社活动的将劝其退社。 第五条:社员的义务 1、积极参加本社的活动,执行本社的决定 2、自觉参加本社举办的公益活动 3、本着“日省一分钱,帮人解困难”的精神,按时向爱心社捐献自己日省的“一分钱”,每月最低不得少于0.30元,多捐不限,可以提前捐献,但不得推后。校团委将定期公布捐献情况。 第三章 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经费来源如下: 1、校团委利用爱心社在全体社员中长期开展的“日省一分钱,帮人解困难”的爱心行动,为爱心社筹集资金,建立“爱心档案”,将爱心社社员的献爱心活动成绩作为每年年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并记入《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 2、每年在全体教职工中举办一次募捐活动,对捐款情况学校将通报表扬并颁发捐款荣誉证书。 3、吸引和发动社会各界捐赠。 第七条:经费的管理 1、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好本社的所有经费,实行帐目公开,定期公布。 2、本社经费属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它用。 第八条 经费的使用 爱心社资助对象为本社社员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第四章 实施办法 第九条:爱心社资助程序和办法 1、凡一中在籍学生中确因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班级前15名可推荐),每学期初由本人向爱心社申请,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由本班爱心互助组签明意见。爱心社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征询所在班班主任及年级组意见后,交爱心社社务团会议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每人每月可分别享受20-40元的学习生活补贴(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2、对其他因病住院,意外事故等出现短期特殊困难的学生,视其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3、受助对象若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将立即取消其享受资助的资格,并通报全校。 4、资助的结果在新闻媒介和襄樊一中橱窗公告,并将此信息反馈给资助对象的家长。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设社长一名,常务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各年级设分社长一名(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级设互助组组长一名(班级团支部书记)。 第十一条:爱心社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务团会议 社务团会议由社长、常务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和分社长组成,具体负责爱心社的日常工作。社务团会议每学期举行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校团委 团 委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一: 爱心社组织机构名单: 社 长:李大强 副 社 长:方向东、周 波 秘 书 长:周 波 各分社社长:为各年级团总支书记
爱心资助申请 襄樊一中爱心社资助特困生登记表 班级 | | 姓名 | | 班级名次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父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 其他家庭成员及相关收入情况介绍 | | 家庭平均收入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 爱心互助组(班级团支部)意见 | | 班主任 意 见 | | 年级组 意 见 | | 爱心社 意 见 | |
注:请将此表一并交校团委爱心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