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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O年三月九日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提出的对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一班人的良好形象,从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组织、制度上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使其成为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为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四个一流”的目标奋力拼搏的战斗集体,特制定《襄樊一中领导班子建设十项规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2次,平时坚持自学,全年写读书笔记不得少于6000字,撰写体会文章2篇,力争发表1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校级干部的差旅费、招待费、移动电话费等实行“双签”制度,即分管领导审批和纪委书记审核。学校招待固定地点两处,即小白鸽和小吃城,一般不得超范围和在高档宾馆招待,特殊情况,由党政主要领导商定。 三、招生优惠及学校其它费用的减、免需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决定。 四、学校10万元以上基建和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门面出租和承包经营等均实行招标制度,要坚持实行规范招标,竞争投标,按规定程序确定标底,可由学校确定的标底由集体研究决定。5万元及以上的开支和借款、贷款需经集体研究决定。每学期由学校财务室向班子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五、要坚守工作岗位。校级干部外出半天和长时间离开办公室,需给党办或校办打招呼。因事需要请假和因公离开襄樊,需给党政主要领导打招呼,党政主要领导要相互打招呼,外出一周,需向教委请假。 六、学校工作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按照职责,党群工作由书记全面负责检查督办协调,行政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检查督办协调。学校重要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商定协调。 七、要深入师生、深入课堂、深入现场。要鼓实劲、干实事、讲实效。要敢抓敢管,从严管理,不怕得罪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校级干部月均听课至少2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月均听课不少于3节。要积极参加联系点活动,多和干部、群众交心谈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研究审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意见,但在行动上应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九、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职责范围内和难办的事不推,决定办的事不拖。同时,又要相互通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讲原则、讲大局、讲政策、讲团结、讲风格。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胸怀要开阔,不斤斤计较,不纠缠细枝末节,互尊互信,互谅互让,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十、要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从自身严起,从小事做起,令行禁止,不赌博,不用公款高消费,不贪不占,秉公办事,公开透明,不以权谋私,经得起权力、金钱、名利、美色等的考验。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要加强监督,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纪委要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 以上十条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共襄樊一中委员会 二OO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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