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 10-24 1:28:29 阅读: 次
各处(室)、年级:为了加强对托管后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坚持托管食堂“公益属性,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和为师生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根据襄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襄樊一中食堂事务室。学校食堂事务室主任由负责学校总务管理工作的田京瑞同志兼任。食堂事务室在总务处领导下对托管食堂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托管食堂卫生安全、财务管理、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监督,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加强食堂成本核算和食堂收支管理,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学校投入的回报。定期接收上级与学校的相关检查,及时整改。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