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科、年级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打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小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为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2008年度“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文明家庭”评选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家庭。 2、“文明楼栋”评选对象为小区各单元楼栋。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文明公约,积极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知荣明耻,遵守守则。家庭成员能较自觉践行“八荣”,拒绝“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自觉遵守襄樊市市民守则的“十要十不”,即:要热爱襄樊、要遵纪守法、要礼貌待人、要诚实守信、要勤劳节俭、要好学上进、要爱岗敬业、要尊老爱幼、要见义勇为、要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乱倒、不乱堆乱放、不妨碍交通、不损害公物、不闹酒酗酒、不污言秽语、不涉黄涉赌、不相信迷信。 3、爱岗敬业,共同进步。家庭成员能在各自领域敬业爱岗,业绩突出,同行认可,领导肯定,工作上互相支持,共同进步,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体谅。 4、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义务,育子有方,邻里团结,不争吵、不打闹,有矛盾相互忍让,有困难互相帮助。 5、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提倡晚婚晚育、做到优生优育,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6、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家庭成员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爱护周围生活环境,自觉做好家庭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 (二)“文明楼栋”评选条件 1、单元楼栋住户自觉遵守《楼道卫生公约》,做好本楼层和楼栋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 2、各楼层、楼道内无杂物,无乱堆乱放现象,楼道口无乱停乱靠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3、各楼层公共护栏无灰尘,墙壁无脚印、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等现象,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 4、楼栋内住户无乱丢乱扔现象。 5、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楼上楼下互相帮助,无争吵、打闹现象发生。 三、活动安排 1、6月10日—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争创”。 2、7月11日—10月30日为活动争创阶段。全校教职工和小区各住户按照“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评选条件,找差距,查不足,积极做好争创工作。 3、11月1日—11月30日为推荐或自荐评选阶段。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参与,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直接自荐。文明楼栋评选工作由精神文明办、工会、总务处、在职教职工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选,精神文明办牵头。 4、12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文明家庭”称号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授奖牌,对获得“文明楼栋”称号的楼栋住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授奖牌。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评选工作,学校成立“两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泽同志任组长,工会主席李辉同志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办、总务处、保卫科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学校工会和精神文明办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件一:襄樊一中“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审批表 附件二:襄樊一中“文明家庭”评选自荐审批表 附件三:襄樊一中“文明楼栋”评选审批表 2008年5月21日 附件一 襄樊一中“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审批表 户主姓名 | | 工作单位(部门) | |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学习 单位 | | 推 荐 理 由 | | 学校 审批 意见 | | 备注 | |
附件二 襄樊一中“文明家庭”评选自荐审批表 户主姓名 | | 工作单位(部门) | |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学习 单位 | | 自 荐 理 由 | | 学校 审批 意见 | | 备注 | |
附件三 襄樊一中“文明楼栋”评选审批表 楼道长姓名 | | 所属楼号、单元 | | 住 户 成 员 | | 评 选 理 由 | | 学校 审批 意见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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