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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一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襄樊市一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 2009 10-12 21:11:4 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教育,完成2008年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目标,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实施方案》(襄教2008-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示范高中目标,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从严治师”,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不断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从民生的高度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教育作为崇高公益事业的形象,办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行风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校长陈宗豪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坚持“评、纠、建”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1、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干部,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陈泽、朱东胜)

2、深化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教育“四风”(改进行风、严肃校风、规范师风、端正学风)建设活动;(陈泽、朱东胜、胡定奎)

3、积极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确保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不断深化;(陈泽、李辉、李振龙、陈勇)

4、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务实高效、文明和谐党组织,力争学校党委中心组被评为“党建先进单位”(陈宗豪、陈泽、黄猛)

5、在全校开展争创“五好”班子(学习好、团结好、作风好、机制好、业绩好),争当“五型”干部(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活动。(陈宗豪、陈泽、黄猛)

三、工作要求及内容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大力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严格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严格实行学校收费“一证、一据、一卡”制度,严格实行学校收费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学校收费管理督查制,严格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收费,规范收费,“阳光收费”。坚决做到“六不”,即不出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学期中途另行收费等问题;不滥办班,不举办各种向学生另行收费的多媒体班、实验班、特长班、实习班等;不强迫学生入保,不代办学生保险;不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级、饮用奶制品、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具等;不滥编乱印乱发学生课外用书和资料,学生所用“两业”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发行渠道订购;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课外用书和资料。

2、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深入开展向师德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月和“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之间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六个方面严格管理,即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不准违反规定收费上课;严格控制作业量,不准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及各类竞赛、评奖活动,不准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严格学籍管理,不准擅自招收未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学生入学。

4、规范处室管理行为。学校对处室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依法管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全体行政干部要自觉做到“八要”,即:一要推行便民措施。办公桌摆放工作牌,工作日科室留人服务。二是要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努力办好每一件事关师生利益的事项。三要加强学习调研。干部必须有学习笔记,坚持政治理论时事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压缩文件会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文件能简则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召开。五要扩大校务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收费、招生、评先等事项及时公示,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六要重视信访工作。严格执行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七要坚持廉洁从政从教。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教与办理公务的各种宴请,自觉倡导工作日不饮酒。八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争创“五好”班子、争当“五型”干部活动。通过服务对象评议自身工作,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行风建设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参与到位。

1、明确校领导班子的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风建设,并负责对班子成员履行行风建设的职责监督检查;副书记、副校长等分管领导对分管处科和蹲点年级的行风建设负具体领导责任。

2、明确职能处室的责任。职能处室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的责任:规范教育收费由纪委、总务处、各年级负责,治理有偿家教由教务处负责;师德建设由工会负责;规范办学行为由教务处负责;各处室作风建设由办公室负责。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3、行风建设责任要有机分解到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凡出现有偿家教、乱收费问题,都将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明确教师的责任。教育工作者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行为,不搞有偿家教,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学校声誉负责,对教师形象负责。

(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让学校工作更加透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真实公正,积极稳妥、重点突破,立足长效、形成制度,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1、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学校发展规划、规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先进模范的评选等,做到政策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依法公开。要创新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除运用学校橱窗、信息通报、新闻媒体等载体外,要重点建设好襄樊一中信息网,专设“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并与市教育局网站链接,让干部在制度下干事,让群众在了解中监督。要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努力打造“阳光教育”。

2、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新形势下校务公开要不断创新、不断深化。对于学校收费、招生录取、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不仅要在校内公示,还要在社区张榜公布。对群众有疑问,社会关注的问题,要不厌其烦地向群众解释。大力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

(三)强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为了融洽学校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增强教育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意识,开展四大主题教育活动:

1、“双联双促”和“结对共建”活动。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走进农村、走进社区,加强处室干部与教师和群众的交流沟通,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学生。

2、“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通过校领导帮助“暂差生”、党员帮扶贫困生、教师帮教“学习困难”学生,通过教师“进千家门,听千家言,排千家忧,暖千家心”,让教育工作者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3、“三大”集中教育活动。在全校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专业技能大练兵”活动,不断创建有效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和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挑战现实,追求卓越,为创建省级示范学校作出积极贡献。

4、“城乡教师手拉手”互学互帮活动。积极与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结对;动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与农村教师建立一一对应的帮带关系;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需有农村半年以上支教经历计划,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对学校、教师依法治教(校)、规范办学行业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加大科学考核力度。坚持开门评教育,不断深化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将“四评”活动,即“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服务对象评处室”制度化,把教育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纳入学校、教师的工作目标,做到科学、规范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3、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处室、年级和个人,特别是情节比较严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查实后要根据错误性质从严处理。尤其对热衷于搞有偿家教、滥订滥发教辅资料并收取回扣的,一经查实,首先取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通报批评所在年级,还要进行经济清退和处理。

(五)强化教育宣传,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大力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展需要的氛围环境,宣传师德建设的新典型,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宣传素质教育的新经验,弘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旋律,唱响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主题歌。

1、抓好学校的新闻报道。组建“襄樊市一中宣传报道组”,以襄樊电视台、襄樊人民广播电台和《襄樊日报》、《襄樊晚报》为重点,兼顾《楚天都市报》等省以上新闻媒体,注意与地方网络媒体及其领导部门的沟通联系,集中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使报道频率明显增加,报道质量明显提高,报道效果明显显现。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办好 襄樊一中网站。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2、将新闻宣传列入党政领导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专兼职通讯(信息)员队伍建设,将新闻宣传列入通讯(信息)员岗位职责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新闻宣传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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